摘要
我国是具有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,孕育了大量的特色旅游资
源,尤其是在民族自治地方,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更是丰富,
并吸引着世界各国的旅游者前往参观。众所周知,旅游资源是旅游业
发展中最重要的生命线之一,如何保护旅游资源已成为一个长期性的
工作和使命。随着旅游经济的不断发展,尤其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
游的迅速发展,在经济利益、眼前利益的驱使下,各种旅游经营者急
功近利的盲目开发建设活动,不但会给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带
来难以恢复的破坏,而且还会引起生态问题,甚至可能造成少数民族
传统文化失真甚至消亡。
然而,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保
护力度较为薄弱,没有进行统一的规范,相关法律文件多是零散分布
、
于众多法律文件之中,而且立法方面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与空白。这也
使得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备受关注。鉴于我国
目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现状,本文就我国在少数
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、利用中的法律保护进行全面的分析研
究,目的是希望通过建立并完善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法律
保障的制度体系,最终实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以及旅游业的
可持续发展。
文章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:
第一部分主要是大理为例,分析了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
源的相关基本理论,其中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概念和
特征进行辨析,引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法律保障的必
要性;同时,通过分析旅游业发展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关
系来分析保护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意义。
第二部分分析了大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面临的问